受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负责组织华能汤阴风电场一期(151.8MW)工程的招标工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汤阴风电场一期(151.8MW)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 工程名称:华能汤阴风电场一期(151.8MW)工程
1.2 工程地址:河南省汤阴县境内
1.3 工程简介:风电场规划装机151.8MW,拟建设69台2.2MW风力发电机组
1.4项目总工期要求:华能汤阴风电场一期(151.8MW)工程预计于2017年5月1日开始施工,2018年10月全部风机投产,2019年上半年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开工时间调整,竣工时间相应调整,具体工期以招标人上级批准的最终工期为准)。
1.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招标范围和服务期限
2.1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不包括送出工程):华能汤阴风电场一期(151.8MW)工程从四通一平施工准备开始到土建、安装、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配合达标投产、创优、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相关管理等工作。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2.3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共计24个月。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甲级资质;
3.3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须独立承担并完成过2个100MW以上(含2个)风电场监理服务业绩;
3.5拟投入本合同实施的监理人员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经验丰富,监理人员均具有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资格证书,年龄在63岁以内。总监理工程师,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电力工程总监理师资格,10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经验,并具有风电工程作为总监的监理服务业绩;
3.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 投标人不得处于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域内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内,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系统内有不良记录;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4.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3月13日9:00时起至2017年3月17日17:00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