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GZB201701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东县白盆珠镇白马村200KW分布式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已立项并 以“ 惠东发改[2016]903号 ”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惠东县白盆珠镇白马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扶贫项目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惠州市惠东县白盆珠镇白马村
2.2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惠东县白盆珠镇白马村200kW分布式光伏发电,0.1996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块组件功率260Wp,共计768块,在惠东县白盆珠镇白马村组件采用固定20°倾角安装,分块发电,高压并网。
根据屋面情况布置太阳能电池板,所发直流电由逆变器逆变变成交流后,经过交流汇流箱再接入田心公变台区200KVA公共母线并网.
本次招标工程预算造价为1693257.56元。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质量标准: 合格 。
2.4 招标范围: 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本工程以及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文件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方式,完成光伏电站的全部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调试、试运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产品质保证书等。 (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5 标段划分:划分为1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
(3) 投标人 具备至少2项已竣工的200KW以上的光伏并网电站类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总承包工程总业绩量大于等于1MW。
(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担任过200KW以上的光伏并网电站的项目负责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派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于2017年3月14日至2017年3月20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共休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