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17007号
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灵川风电有限公司企业“和文化”宣传及视觉识别系统(VI系统)应用、设计及制作服务,等1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标段情况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灵川风电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灵川风电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广西桂林市
项目资金来源:业主注册本金和银行贷款
项目整体进度:国家电投广西灵川风电有限公司项目计划2017年7月全面开工建设。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数量 主要指标
1 2017007 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灵川风电有限公司企业“和文化”宣传及视觉识别系统(VI系统)应用、设计及制作服务 1 投标人负责对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灵川风电有限公司企业“和文化”宣传及视觉识别系统(VI系统)的设计、制作、安装等工作。
注:1、工期拟定为2017年4月30日之前完成,具体完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2、具体期限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包含但不限于信函、特快专递、传真、e-mail等)。3、技术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4、购买招标文件所需的实际价格免费。5、供货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同一企业集团母公司不得与其所属子公司在同一标段投标。
2.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二)专项资格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专项资格
1 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灵川风电有限公司企业“和文化”宣传及视觉识别系统(VI系统)应用、设计及制作服务 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5年内,至少有3个建筑标牌制作、安装以上的业绩,且具有良好的信誉。(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支持性依据)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四、发布招标文件事宜
(一)发布时间和地点
2017年3月14日-2016年3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