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公告条件
项目编号
371600494581297201716F021552
项目名称
S311东张线小开河桥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所在地
滨州市
建设性质
危桥改造
招标公告备案号
SG201703083-AWJBA
招标公告方式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SG201703083
招标公告类别
施工
项目立项单位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财政厅
项目立项文号
鲁交规划[2016]174号
项目法人单位
滨州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公告人
滨州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公告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代理机构
山东英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投标形式
双信封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120天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省财政投资100%。
评标细则
查看评标办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公告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公告范围
1、小开河桥位于无棣县境内K18+434处,跨越小开河,跨径组合5*10m,150度。该桥建于1999年,桥梁净宽12m,全宽13m。上部结构为普通钢筋混凝土矩形板,下部结构为柱式墩台,钻孔灌注桩基础;主要病害为:2-4号墩顶盖梁挡块均出现不同程度裂缝、漏筋和锈蚀,1-5号孔梁板勾缝砂浆大面积脱落,部分梁板存在横向贯通裂缝,边梁多处纵向开裂,混凝土漏筋锈蚀严重,经中介机构评定为四类。2、同意桥梁维修加固设计,主要工程内容为:拆除全桥桥面系,更换全桥上部板梁,更换为普通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板底设板式支座,重做全桥桥面系;拆除重做背墙,增设桥头搭板、流水踏步,凿除重做全部桥墩挡块。桥头挖除部分旧路后进行路面衔接;对下部结构的砼破损进行修复;桥梁与路基衔接段设路侧波形梁护栏与桥梁墙式护栏顺接。3、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
2.2标段划分
1.标段名称:施工一标段,标段号:SG-1,起始桩号:K18+434,结束桩号:K18+434,标段长度:0.053K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企业要求
施工一标段
(SG-1)
小开河桥位于无棣县境内K18434处,跨越小开河,跨径组合5*10m,150度。该桥建于1999年,桥梁净宽12m,全宽13m。上部结构为普通钢筋混凝土矩形板,下部结构为柱式墩台,钻孔灌注桩基础。
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具有不少于1座大桥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财务要求
投标人在近三年(2013~2015或2014~2016)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信誉要求
1.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超过其注册资本的10%或破产状态;2.申请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并且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或施工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委、山东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3.申请人无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起诉且经查实的;4.申请人2013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5.申请人2013年1月1日至今无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投标的。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具备公路工程中级或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5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不少于1个公路工程项目经理或2个及以上项目副经理(或总工)任职经历。
2.项目总工(1人):具有公路工程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5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不少于1个公路工程项目总工或2个及以上项目副总工任职经历。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或地市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安全任职资格证书C证,从事公路工程安全管理工作5年以上。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无
分包要求
不允许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其他要求
无
3.2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公告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3
与招标公告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告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公告项目投标。
3.4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公告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公告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公告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公告评审时不予认定。
3.5
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电子招标公告投标系统中报名,购买招标公告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委托人一致。
3.6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公告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者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上述个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不予通过招标公告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
3.7
申请人应当使用CA证书登录“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进入“投标大厅”功能模块生成、封装(定稿)、提交、打印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不予通过招标公告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除招标公告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目录约定的内容以外,在“投标大厅”生成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材料”中上传的任何证明或者补充说明材料在招标公告评审(或者资格审查)时均不予认定。
3.8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及其他部(委、局、会、司)联合签署的《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等多部联合惩戒备忘录,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交通建设市场招标公告投标活动。本项目招标公告人、招标公告代理机构将分别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评标(资格审查)、中标通知书发出和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交通”(www.mot.gov.cn/credit)、“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多种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采取有效方式保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并存档备查。申请人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公告人或者招标公告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报名(资格预审)申请;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在评标(资格审查)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或者合同签订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公告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招标公告投标活动的,对联合体各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招标公告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时间
2017-03-16至2017-03-22(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
4.4招标公告文件售价及要求
招标公告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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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