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启东分公司汇龙局封发楼电梯建设项目已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启东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启东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均可前来参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2.1项目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启东分公司汇龙局封发楼电梯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YT04201700064ZB
2.3建设地点:南通市启东市,具体以甲方需求为准
2.4项目概况:启东市邮电局大楼高19m,共5层楼,本项目包括:基坑、脚手架、主体钢结构立柱、外装饰玻璃、采购无机房观光电梯一台负责安装,不含原结构整改、管线、电线等。
2.5项目预算:40.45万元人民币(含税)。
2.6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2.7选包情况:不分选包。
2.8免费质保期:一年,从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
2.9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量
2.10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中国电信相关规范要求
2.9承包方式:本工程按工程量清单内容采取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维保等内容的承包。
注:上述采购数量以甲方实际建设为准。
3.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200万(含)及以上(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以上资金均不包括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增资行为。参选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能开据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章或税务资格认定证书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参选人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4、参选人拟派项目组需至少配备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设备安装工、管道工、通风工、钢结构制作技工、架子工、焊工、登高员、电工等。(需提供人员的身份证、对应的从业资格证书、社保复印件或用工合同,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
★5、2014年1月1日至此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参选人承担同类钢结构井道施工及电梯安装施工合同个数不少于1份(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如为框架合同,需提供订单或发票等证明材料。
★6、参选人须提供本次项目所用电梯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不限于:质量保证体系、施工能力、人员配备、进度控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承诺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8、参选人应在启东本地设有办事处或承诺中选后一周内能在启东本地设立办事处,租期至少到本项目完成之后。(提供承诺书)
★9、参选人需承诺施工完成,交由第三方专业检验机构负责检测或竣工验收(包括不限于基建及电梯安装),并出示检测报告后竣工验收报告,合格后方可完成交付比选人。
★10、参选人需承诺对本项目所有货物提供一年的全免费维保及售后服务,在免费质保期内发生故障,承诺24小时内完成修复正常使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1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8)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9)为本标段的监理单位;
(10)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11)为本标段提供比选代理服务的;
(12)与本标段的监理单位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3)与本标段的监理单位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4)与本标段的监理单位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5)被责令停业的;
(16)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1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29)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选。
(2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评标委员会对参选人资格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参选人为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单位不得参与后续评选。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2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