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500kV吕合变电气安装劳务分包采购(招标编号:BD-GC-GK-2017-009)已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委托,对该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进行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500kV吕合变电气安装劳务分包采购
1.2电压等级:500kV
1.3项目概况:500kV吕合变位于楚雄市吕合镇东北面约7.2km处,南华县至牟定县S219省道以东2km处,地属楚雄市吕合镇红武村。主变压器:本期规模750MVA主变1组(最终3组)。500kV出线:本期2回,终期出线8回;220kV出线:本期出线6回,终期出线14回。
二、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2.1 资金来源:相应工程建设资金。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三、招标内容、计划工期及质量要求:
3.1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合同标包,招标范围包括包含电缆敷设劳务作业、二次接线劳务作业、接地施工劳务作业、母线及设备连线制作辅助劳务作业、电缆辅助设施劳务作业、设备安装劳务作业、零星劳务作业等工作中的劳务协作。
3.2 计划工期:220天,实际时间以招标方项目部书面通知为准。
3.3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四、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必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3)必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盖公章的复印件)。
(4)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5)必须是通过采购人评审且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合格分包商。
(6)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7)省外企业必须具有省外在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备案批准证明文件(云南省外安装企业必须提供)。
(8)必须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的。
(3)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相同标段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4)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五、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5.2出售时间: 2017年03月14日至2017年03月20日09:00时-17:00时(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