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汽车自动传动液(全合成变速箱油))
项目编号 2017-0186474-DQYT-0013487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使用功能:1本项目概况:受大庆油田物资公司燃料分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现对大庆油田生产维修用汽车自动传动液(全合成变速箱油)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项目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需求明细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2中标结果有效期:到下次招标为止,最长时间截止到2018年3月31日。 3交货地点:按照合同相关约定 4交货期:按照合同相关约定 5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6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3.技术标准:见附件
4.质量要求:见附件
5.服务:⑴在质量保证期内产品实行“三保四包”(保质、保量、保及时,包修、包换、包退、包损失)服务承诺。 ⑵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时间派人到现场解决。 ⑶不为其它供应商提供中标产品结算。 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接受大庆油田物资管理部和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取消大庆油田供应商准入资格等处罚。
6.项目进展情况: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注册资金必须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2、投标人须是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经销投标产品的经销商,且需提供针对此次招标的唯一代理授权证明文件(不接受代工企业和转委授权); 3制造商营业执照上须体现润滑油的生产、加工或调合字样,授权经销商营业执照上须体现润滑油的销售字样; 4、不接受被相关管理部门处罚,取消其参加大庆油田招标项目投标资格的供应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制造商和其委托的唯一授权经销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同一制造商生产不同品牌的招标产品只允许唯一品牌参加投标; 6、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后三日内送招标物资样品至招标中心业务四部(使用统一容器,样品规格3000ml 1份),由招标中心统一封样后到大庆油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检验(检验周期为10天),检验结束后由大庆油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合格名录。技术指标要求合格的投标人方具有投标资格(样品不予结算,并以大庆油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检验结论为准)。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3月14日 08时00分0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