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DY2017-03-14B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久治县三期供热用煤采购项目已由久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久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交货地点:久治县;
2.2 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2.3 招标内容及数量:供热用煤采购4000吨;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提供具备有资质的检验部门出具的煤炭检验报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3月14日至2017年3月20日(3月18日至3月19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