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公告条件
叶县昆北新城北一路道路工程已经叶发改审服【2016】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公告人为叶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公告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公告范围
2.1项目名称:叶县昆北新城北一路道路工程
采购编号:YZC2017-GB-20
2.2建设地点及规模:本项目为城区主干道,位于叶县昆北新城,西起迎宾大道,东止东环路,长401米,宽40米。包括主路面、人行道、雨污工程、供水工程、热力管网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
2.3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地方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
2.5标段划分:第一标段:施工标段第二标段:监理标段
2.6招标公告范围:施工标段: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招标公告人发包的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监理标段: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质量修复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不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出具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1.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类或建筑施工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网上可查询);
3.1.5拟派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造价员具有相关专业且有有效的岗位证书(证书网上可查询);
3.1.6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工程造价不低于1000万的类似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且中标信息网上可查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1.7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及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注册的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公章);②由投标人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2016年6月份至2017年1月份社保缴费专用票据,并提供社保官网查询页面截图及查询途径,可随时查询,若因系统故障,则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明细证明,但在系统恢复正常后招标公告人仍保留随时进行查询的权利);
3.2监理标:
3.2.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
3.2.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4投标单位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注册的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公章);②由投标人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2016年6月份至2017年1月份社保缴费专用票据,并提供社保官网查询页面截图及查询途径,可随时查询,若因系统故障,则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明细证明,但在系统恢复正常后招标公告人仍保留随时进行查询的权利);
3.2.5投标单位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的1000万以上类似项目监理业绩(需提供监理合同、中标公告网页截图、加盖有监督管理部门公章的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提供企业近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投标企业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5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6本次招标公告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公告文件获取
4.1报名及购买招标公告文件时间: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21日。
4.3招标公告文件售价及缴费方式:人民币800元/份,售后不退;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