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公告条件
本招标公告项目蓟县渔阳镇东七园村和穆庄子村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已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津建房审[2016]96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荣达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29024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公告条件,受天津市荣达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桩基检测进行公开招标公告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公告范围2.1项目概况:蓟县渔阳镇东七园村和穆庄子村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桩基检测工程,总建筑面积59600平方米,包括现浇混凝土钻孔灌注桩699根,CFG混凝土灌注桩564根。本工程检测总根数为1263根,最大有效桩长23.5米,最大单桩极限承载力标准值1750KN。本工程总投资29024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蓟县光明路东侧、南环路北侧
2.3标段划分与招标公告范围:
一标段:蓟县渔阳镇东七园村和穆庄子村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桩基检测工程,总建筑面积59600平方米,包括现浇混凝土钻孔灌注桩699根,CFG混凝土灌注桩564根。本工程检测总根数为1263根,最大有效桩长23.5米,最大单桩极限承载力标准值1750KN。须完成本项目全部桩基检测工作,主要包括工程桩的抗压静载试验、低应变完整性检测、钻孔灌注桩成孔质量检测等一切需检测的事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4工期要求:2017年04月18日至2017年05月18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公告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格: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桩基检测须具备的资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
4、投标报名方式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到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5.1本招标公告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03月2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公告 招标公告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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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88623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