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公告条件
汕头市潮南区陈店截流达标加固工程施工已纳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练江流域综合整治规划(水利部分)的批复》(粤府函[2015]31号)规划建设项目,经汕市发改招函[2016]80号文件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现就本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公开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公告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公告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陈店截流在陈店镇三合砖瓦厂至新溪西渡槽之间3.8公里河段进行河道清淤清障,加固左右两岸堤防总长7.6公里,新建穿堤涵闸2座,新建节制闸1座,拆除重建穿堤涵闸1座,加固穿堤涵闸3座、封堵穿堤涵闸1座,相关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潮南区财政审核预算。
2.2计划工期:12个月。
2.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4本次招标公告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资格条件:
3.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且已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本次招标公告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拟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应与投标时一致;
3.3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分别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和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管理人员还包括:财务负责人1名、水利类专业工程师2名、测量工程师1名、水利造价工程师1名、质检员2名、施工员2名、资料员1名、材料员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名,具有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需提供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核发的岗位证);应与投标时一致;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3.52012年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河道整治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取得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工程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要求在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近3年,查询范围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7投标人及其所有拟派参建人员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投标人应在本公告发布前已加入汕头市建筑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
3.8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手续。
4.现场踏勘
本项目建设工期紧、施工条件复杂,投标人应进行标前勘察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等情况。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管理主要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注册证(或职称证或岗位证)原件、社保对账单(2016年2月~2017年1月)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踏勘现场,原件核查后退回并由招标公告代理机构在现场踏勘证明(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三)上盖章确认。勘察现场时间2017年3月20日至3月21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勘察现场单位需提前3小时联系招标公告代理机构。
5.招标公告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于2017年3月20日~2017年3月24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购买招标公告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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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88623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