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远110千伏北江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已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清发改行审〔2016〕109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清远
2.2建设规模:※变电部分: 主变压器:最终规模2×50+1×63MVA,现状规模2×50MVA,本期规模1×63MVA; 110kV出线:最终规模4回,现状规模4回,本期规模0回;10kV出线:最终规模36回,现状规模24回,本期规模12回;电容补偿:最终规模2×3×5400kVar+1×3×5010kVar,现状规模2×3×5400kVar,本期规模1×3×5010kVar;按扩建规模建设土建相应项目。具体建设规模以施工图纸为准。
2.3计划工期:23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05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2月30日(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许可。
3.4财务要求:无要求。
3.5业绩要求:无要求。
3.6信誉要求:无要求。
3.7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
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3.8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3月22日,每日上午9:30 时至11:30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