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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阜新市“十三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1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阜新市十三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编码:CBL_20170310_1057332773受阜新市发
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阜新市“十三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码:CBL_20170310_1057332773
受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对阜新市“十三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采购项目编号:FXCG2017-015)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分包服务名称

1

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阜新市“十三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本项目采购不分包。最高限价20万元。具备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本采购项目技术指标及参数由采购单位提供,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四)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甲级;
(五)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市政行业专业(排水)甲级或以上资质。
(六)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
四、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
1、时间:2017年3月13日至2016年3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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