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编码:CBL_20170310_1057332773
受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对阜新市“十三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采购项目编号:FXCG2017-015)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分包服务名称
1
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阜新市“十三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本项目采购不分包。最高限价20万元。具备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本采购项目技术指标及参数由采购单位提供,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四)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甲级;
(五)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市政行业专业(排水)甲级或以上资质。
(六)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
四、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
1、时间:2017年3月13日至2016年3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