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10303463
资产名称 南宁市新秀公园(城西加油站旁)停车场租赁项目
挂牌日期 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19日
资产编号 资产名称 面积(㎡) 竞价底价(万元/年) 租期年限(年) 每次加价幅度最高限额(元) 经营范围 竞价保证金(万元)
00010303463 南宁市新秀公园(城西加油站旁)停车场租赁项目 2000 1 1 10000 车辆停放保管 1
资产详细情况及租赁条件:
1、 以上标的均按现状招租,意向竞价人在参加竞价之前务必现场勘察拟招商的经营点现状,有异议或疑惑者应在参加竞价之前了解清楚。意向竞价人一经办理竞价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竞价人自行承担;以上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每次竞价加价幅度为1000元/年或1000元/年的整数倍。
2、 竞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即是认可和接受《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竞价规则》、挂牌竞价条件及《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竞价成交确认单》的条款和约定。
3、 竞价成功后,成交竞价人需在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五个工作内日向南宁威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交纳租赁服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清租赁服务费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成交竞价人将被列入威宁资产公司竞价黑名单。租赁服务费按以下标准交纳:
(1)成交月租金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收租赁服务费;
(3)成交月租金在20,001元至50,000元(含50,000元)的,按(成交月租金-20,000元)×50%+20,000元的公式计算计收租赁服务费;
(4)成交月租金在50,001元至100,000元(含100,000元)的,按(成交月租金-35,000元)×40%+35,000元的公式计算计收租赁服务费;
(5)成交月租金100,001元以上的,按(成交月租金-61,000元)×30%+61,000元的公式计算计收租赁服务费;
4、 成交竞价人不得随意对现有建筑进行改建扩建、转租和改变使用用途;
5、 停车场管理房、监控系统、照明设备由成交竞价人自筹资金投资建设,管理房面积、材质、选址由中标者提供方案,报公园审核后确定;
6、 竞价标的其他相关规定请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招标方案及其他规定(附后),合同样本仅供参考以实际签约为准;
7、 所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消防、安全、环保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
竞价人资格条件 1、 竞价者是自然人的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曾从事类似经营,具有经营管理经验的人,须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且没有违法违纪记录、没有被列入诚信黑名单;
2、 竞价者是企业法人的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和按时进行年检的企业;且有年检合格的相关证照及无税务部门欠税的不良记录、没有被列入诚信黑名单;
3、 竞价者在报名后须向公园方提供《项目经营方案》、竞标人身份证,经公园审核通过后方具备竞价资格。2017年3月13起至2017年3月16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节假日、周六、周日、非咨询时间不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