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建信招〔2017〕第 PT001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秀屿区临港工业园区2016-02地块地基处理工程桩基检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莆田市秀屿区临港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莆田市秀屿区临港实业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决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决定公开进行招标 。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莆田秀屿区 ;
2)工程建设规模: 桩基检测费约19.3万元 ;
3) 工期要求: 桩基工程检测根据本工程桩基施工实际进度及现场施工管理要求安排检测周期,每次桩基检测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的检测数据简报,7 个工作日内提供规范的检测报告 ; 检测方接到业主通知后,须在3天内到场进行检测,并根据业主需求及现场情况,分部位、分批次检测并出具报告。
4)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附录Q、国家强制性标准、设计及有关规范规定要求 ;
5) 招标范围和内容: 根据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要求所需完成的工程桩基检测内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国内法人经济实体;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的企业法人。拟派的项目或桩基检测上岗证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工程试验检测资格证书,同时项目负责人须是申请人本企业在职人员(以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若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中没有体现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不符的,须提供相该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证明或岗位资格证书)。拟派出的检测人员具备本工程所有检测项目相应上岗证。
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近两年无行业主管部门因桩基检测通报处理,未被列入“福建省检测机构黑名单”的单位。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在中标公示期间经检察-院发现中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叁仟元 整(¥3000元), 投标人应以现金形式在开标会现场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署并备案完成后无息退还。未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 ( 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 ) 其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03 月 24 日 15 时 00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