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和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吉郎德露天煤矿地面生产系统一期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密市和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吉郎德露天煤矿地面生产系统(EPC)工程已由保利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密市和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哈密市和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县吉郎德露天煤矿。
2.2工程计划(形象)进度:本工程合同签订之日算起,施工工期12个月。
2.3招标范围:从地面半移动破碎站-原煤缓冲仓-筛分车间-储煤仓-快速装车系统的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的土建、设备、供配电、控制、照明、采暖、消防、环保、安全、卫生、防雷、起重、检修、高压综合自动化控制保护、工业电视系统等系统的设计、施工、供货、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和培训(含土建基础的地基勘查)、配合招标人进行投料试车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3.2投标单位应具有煤炭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矿山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3投标单位应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业绩、能力,有设备、人员、技术和财务能力;
3.4施工单位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5业绩要求:
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经验;
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经验;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及其选定的施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且进行确认后,方可签订承包合同。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近5年内不得与招标人有法律纠纷,近三年内没有诉讼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至 2017 年 3 月 20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