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谈判条件
中铁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5M单悬臂电葫芦门式起重机(MHE10T+10T-25M)采购及自有5M电葫芦门式起重机(MHE10T+10T-23M)改造为5M电葫芦门式起重(MHE10T+10T-25M),此次设备采购、改造资金已落实,由中铁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在中国中铁鲁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及谈判内容
2.1 项目基本概况:
[工程概况] 西安市地铁五号线一期工程(和平村~纺织城火车站)土建施工项目D5TJSG-5标,起讫里程YDK26+183.847~YDK28+902.702,包括(一站两区间),即:新桃园站、汉城南路站~新桃园站区间及新桃园站~高新四路站区间。车站采用明挖(局部铺盖)顺做法施工,区间采用盾构法施工。新桃园站车站有效站台中心里程为YDK27+604.158,车站位于昆明路与西二环路口西南角处,延昆明路东西向敷设。本站为地下三层岛式站台车站。车站主体结构外包总长度187.15m,标准段外包宽23.1m,有效站台宽度14m。车站结构方案采用三层三跨箱型框架结构。本站设4个出入口两组风亭。总工期36个月。
2.2供货范围:
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2.3交货期:
(1)于2017年5月10日前安装并调试完毕;
3.谈判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3.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
3.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3.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3.5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会颁发的发改基础[2013]780号和[2013]1201号文件;
3.6《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竞争性谈判采购管理规定》(中铁股份采购﹝2016﹞68号)。
4.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2 营业范围要求:供应商须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货物项目经营范围,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门式起重机),不接受代理商。并且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制造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书等。
5.3 财务能力要求:设备制造商注册资金需满足 5000万元及以上。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财务资信状况(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3年至201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5.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供应商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5.5 履约信用要求: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5.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2年内国家、省、市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5.7其他要求:
5.7.1在鲁班网注册成功并参与竞争性谈判的单位。
5.7.2 供应商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5.7.3 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供应商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2.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有不良记录的。
5.7.4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报价:
1 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 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5.7.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6.5供应商汇入标书费成功后,请于 2017年3月15日10 时00 分至 2017 年3月19日10时00分时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