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对《西安经开区微型消防站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经开区微型消防站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ZT2017-HW-QC-085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消防站设施设备
采购预算:人民币39.22万元
项目用途:消防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
3.主要产品的代理商参与投标应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生产厂家直投不需提供产品授权书;
4.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3月2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