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辽宁抚顺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事故灰库土建工程
2.招标人:抚顺矿业中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3.招标范围:辽宁抚顺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事故灰库土建工程,包括(1)粉煤灰气力输送土建工程(2)粉煤灰储存土建工程(3)粉煤灰出库及散装土建工程(4)变电所土建工程(5)风机房土建工程(6)地中衡土建工程(7)厂区道路及硬覆盖工程(8)整个工程的附属项目(包括钢平台、护栏、走台及供水、供气、采暖、等)(详见招标文件)
4.建设地点:抚顺市望花区小演武村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计划工期:2017年7月15日竣工。
7.投标保证金:15万元(人民币)。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企业资格;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经验(提供合同证明);
5、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必须连续盈利且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抵押、查封和冻结。
7、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
8、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9、本项目中部分施工内容如涉及到《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要求的,且投标人不具备的资质,投标人应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的工作分包完成。分包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要明确提出需要分包的项目,以供招标方检查确认。
三、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3月17日至2017年3月21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资料:
⑴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
⑵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⑶近三年业绩证明材料(合同)
⑷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⑸项目经理的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
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⑺近三年企业财务报表
⑻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投标资格
招标代理机构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5万元(人民币)。递交方式:现金、支票、电汇。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4月7日 北京时间9:0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抚顺市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申请表格办理招标平台电子钥匙。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