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7
1、招标公告条件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建设汽车零部件厂房及附属设施项目弱电系统工程已由即发改投资(汽车新城)【2016】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公告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公告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建设汽车零部件厂房及附属设施项目弱电系统工程。
2.2招标公告范围:通信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管理系统、有线电视系统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设计图纸及工程清单中内容)
2.3 2.4建设地点:即墨市北安汽车产业新城。
2.5计划工期:全部工程在2017年5月10日前计划竣工,其中办公楼及部份建筑物的隐蔽工程需要配合装修工程的进度完成。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2.7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3、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本次招标公告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近3年(2014年—至今)具有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的相同规模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需在青岛当地设有服务机构,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4被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招标公告人将拒绝其在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投标。
3.5本次招标公告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公告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告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公告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3月2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公告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套,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套);
(4)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套);
(5)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套);
(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套)。
(注: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公告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公告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4.2招标公告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不含图纸押金),售后不退。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申请表格办理招标平台电子钥匙。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