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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共卫生服务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21  浏览次数:4
核心提示:区公共卫生服务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受郑州市金水区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区公共卫生服务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
区公共卫生服务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受郑州市金水区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区公共卫生服务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区公共卫生服务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JSC2017-G-37号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6号,金水区公共卫生服务楼共计12层,总建筑面积15000平方(包含地下室及院内)。 
     采购范围:区公共卫生服务办公楼的安保、保洁、水电报修、垃圾清运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二年。
     采购预算价:1261073.91元/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近三年来(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物业服务业绩;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针对单位、法定代表人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查询结果,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以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开具的为准);
5、投标人近三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近年财务状况报告;
3.投标人2014年以来物业服务业绩;
4.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声明函;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8.针对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证件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其中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直接提供盖章复印件)。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报名时间:2017年03月20日--2017年03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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