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 2017-03-17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河北西柏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为三单元气体灭火系统试喷试验,招标编号为HB-170031-044,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河北西柏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6机组(简称三单元)13.7米层、6.9米层、脱硫侧共计四个气瓶室的气体灭火系统维修和试验,包括系统阀门检修和更换密封件;加固灭火剂储气瓶和启动瓶固定框架,检修电磁阀,管网消漏,检查药剂瓶压力;提供同规格气瓶、灌装不合格气瓶;试验完毕后气瓶充氮,检修瓶头阀,包含文明施工等项工作,工程所需一切材料、工具、人员均由投标人提供。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小于人民币300万元。
3.2 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须具有火力发电厂消防系统检修或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应提供合同、试验报告、业主有效联系方式等,能够清楚显示项目的名称、规模、时间等)。
3.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具有良好的近三年财务报告及报表。
3.5 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3.6 投标人2011年至今未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在近5年(2011年至今)内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3.7 投标人应提供为本项目授权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3.8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违约违法诉讼等行为;
3)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事故;
4)没有河北建投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9 本次招标中标人不得转包或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7日至2017年3月23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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