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2017-03-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电四会2×400MW级燃气热电冷联产项目
项目地点:广东省四会市
资金来源:本项目投资主体为中电(四会)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实现本次招标采购。
项目工期:本期工程第一台机组计划于2017年10月,第二台机组2017年11月完成机组整套启动试运。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主要指标 | 业绩及专项资格要求 | 招标文件费用(元) |
2 | F02002213SZ01IG015 | 电气实验室设备 | 1套 | 包含高压试验室仪器、继保仪器仪表。 | 近五年内投标人所提供的同类设备(或材料)至少有两个项目两年及以上的成功运行业绩(需提供包括供货范围的合同复印件,验收证明、用户评价等能证明两年及以上成功运行的有效证明资料)。 | 1000 |
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 近3年内未发生所提供设备的责任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3. 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4. 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内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5. 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和银行资信状况证明文件,投标人需提供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法律事务部门开具的目前和近3年涉及诉讼的资料或不存在任何诉讼情况的声明函。)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办法
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2.业绩数量以满足资格要求的合同复印件数量为准。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能证明投标人满足业绩资格要求的合同复印件(提供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和表征主要技术参数及供货范围页)、用户及联系电话、投运情况的有关证明鉴定材料,详细说明供货、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否则招标人有权将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五、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年3月17日至 2017年3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