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赵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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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平卷烟厂(以下统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平卷烟厂厂区绿化养护及树木种植、养护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服务内容及范围:四平卷烟厂厂区范围内的全部绿化植物、草坪草地、花草树木绿化设施设备的养护服务、厂区空地树木种植、厂区预留地植物种植及养护、除草以及厂区外南侧围墙至环城路排水沟区域草坪和树木养护。
2、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
4、验收方式:按合同约定及招标文件要求验收。
5、质量要求:按招标文件约定,符合吉林省绿化养护二级养护管理标准。
6、招标控制价:94.13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并具有园林绿化工程师职称证书,提供在建和养护工程资料,有固定的养护队伍。负责人必须具有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掌握苗木栽培、嫁接、扦插、治虫、施肥等绿化工程技术)。
4、投标单位应具有完备的绿化养护技术设备。
5、信誉度良好,无不良服务记录,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亦不得分包或转包。
7、投标人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取消参加资格。
8、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交以下原件: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原件,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
3、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银行资信证明没有不良记录。
4、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
5、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单位需提供与员工签订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及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如没有工伤保险,需按从业人数,提供人均不低于50万元的意外伤害险。)
7、其他(含业绩要求等)。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时间:2017年3月17日至2017年3月23日,每天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