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项目:大唐呼伦贝尔化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系统增加100m³/h中水回用技术改造项目
2、工程规模:大唐呼伦贝尔化肥有限公司18万吨/年合成氨、30万吨/年尿素。
2.1项目概况:
大唐呼伦贝尔化肥有限公司中水回用技术改造项目,全厂各装置单元的外排污水现状为:
本项目化验室排水、低温甲醇洗排水和黑水处理单元排出的生产污水不能满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2010)的技术规范,因此需要在厂内污水预处理站(1900#)内先进行预处理,在满足排放要求后排入污水提升泵房,与其他生产污水、生活污水、清净废水一起,加压排入海拉尔市市政污水管线,外送污水月度约74000m³,平均102m³/h。全厂的生产污水达到市政排放标准后,直接排放至海拉尔污水处理厂,造成了严重水资源浪费。现计划在1900#污水系统增加中水回用措施,处理后的出水可用作循环水系统的补水使用,减少了外排和生产水使用水量。改造建成100m³/h规模的中水回收装置,按目前的负荷运行后预计回用中水约80m³/h,控制回收吨水费用≤4元(投标文件要求有详细运行费用计算)。
投标方请根据设计进水质、设计出水质、排水水指标情况,确认污水处理工艺流程。
2.2 改造要求
投标方应确保满足以下要求:
2.2.1 中水回用水质要求
(1) 设计进水水质
|
(2) 技术改造项目回用水指标
由于新增中水回用单元出水回用作为循环冷却水补充水,根据公司循环水系统实际运行工况,回用水指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序号 |
项目 |
指标 |
单位 |
1 |
pH 值 |
7~ 8.5 |
/ |
2 |
悬浮物 |
≤20 |
mg/L |
3 |
甲基橙碱度与[Ca2+]之和 |
≤200(以CaCO3计) |
mg/L |
4 |
Ca2+ |
30~500 |
mg/L |
5 |
氯化物 |
≤500 |
mg/L |
6 |
总铁 |
<0.3 |
mg/L |
7 |
[SO42-]与[Cl-]之和 |
≤1500 |
mg/L |
8 |
[Mg2+]与[SiO2]的乘积 |
<15000 |
mg/L |
9 |
游离氯 回水总管处 |
0.1~0.5 |
mg/L |
10 |
石油类 |
<0.5 |
mg/L |
11 |
异氧菌总数 |
≤1000 |
个/ml |
12 |
铁细菌数 |
≤100 |
个/ml |
13 |
硫酸盐还原菌数 |
≤50 |
个/ml |
14 |
粘泥量 |
≤3 |
mg/L |
15 |
污垢热阻 |
1.72x10-4~3.0x10-4 |
m2K/W |
16 |
氨氮 |
≤2 |
mg/L |
17 |
浊度 |
≤10 |
|
18 |
BOD5 |
≤5 |
mg/L |
19 |
COD |
≤50 |
mg/L |
20 |
锰离子 |
≤0.2 |
mg/L |
21 |
总磷(Po43-计) |
≤2.0 |
mg/L |
22 |
溶解性固体 |
≤1000 |
mg/L |
23 |
硫化物 |
≤0.1 |
mg/L |
2.2.2 主要技术要求
2.2.2.1采用EPC招标方式,要求厂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及三年内同类型煤化工企业污水处理中水回用技改项目稳定运行改造业绩并提供可联系确认的厂家证明。
2.2.2.2必须确保按投标时间要求完成技术改造,指标满足中水回用做循环水补水水质指标要求。
2.2.2.3要求设计处理规模应达到100m³/h,确保回用中水≥80m³/h。
2.2.2.4 需单独建立自控系统,操作站布置在现有1900#装置操作间。
2.2.2.5 如装置中有膜单元,应根据处理100m³/h回用水规模按两系列并联设置,并设置可靠的清洗、反冲洗设施及流程。
2.2.2.6应保证项目投入运行后经济性,要求达标稳定运行后处理吨回用中水费用≤4元(运行费用应包括:药剂消耗、五年内各类膜(反渗透、超滤、纳滤、MBR等)更换总费用年平均值、电耗费)。并列出物料消耗明细表及经济效益评估表。
2.2.2.7必须保证项目达标稳定运行三年以上,质保期为一年,并以投标方总报价10%作为质保金,达标保证约束。
3、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谢尔塔拉和谐路29号。
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大唐呼伦贝尔化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系统增加100m3/h中水回用技术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除招标人负责的公用工程管线及电源外(具体内容依据招标技术规范3.5-工程界限),污水处理系统增加100m³/h中水回用技术改造项目涉及的全部工程设计(包括招标方负责提供公用工程管线及电源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电气自控系统、工程施工、人员培训、单体及联动调试、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涉及以上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方负责。
5、施工期限: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60 天内设备到场, 20天内完成土建设计,开始现场施工,全部现场施工、调试、竣工验收等工作须在2017年 8 月30日前完成。
工艺、配管、电气、仪表等专业与现有装置接口的工作须在呼伦贝尔化肥装置七月初停车检修期间完成并具备使用条件
6、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6.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能满足如下财务要求:
(1)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
6.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4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指设计、制造、施工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同或相近的煤化工企业污水处理中水回用技改项目水处理设计、制造、施工的成功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同类业绩)不少于3家(附业绩合同扫描件,并提供厂家联系方式以便招标人确认,否则不予采纳);
(3)投标人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6.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报名方式:
7.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3月22日至2017年3月31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4月11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标书费价格:523元(售后不退)。电汇底单经签收后,潜在投标人方可在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