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满洲里热电厂2017年换热器化学清洗工程招标公告
2017-03-24
2017-03-24
招标编号:ZXZB2017-03-006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华能满洲里热电厂2017年换热器化学清洗工程
1.2项目地点:满洲里热电厂及其换热站。
1.3 招标范围:
1.3.1施工范围
(1)对满洲里热电厂#7、9热网加热器(换热面积总计1500平方米)进行化学清洗,负责热网加热器上、下封头的拆卸、回装,阀门打堵板,换热管的疏通、酸洗(循环酸洗),加热器打压查漏、处理漏泄点。
(2)对满洲里热电厂#10热网加热器(换热面积总计800平方米)进行查漏、处理漏泄点,负责热网加热器两侧封头的拆卸、回装,阀门打堵板,加热器打压查漏、处理漏泄点。
(3)满洲里热电厂换热站(34座)内102台板式换热器(换热面积总计13300平方米)化学清洗,负责板式换热器板片的拆卸、运输、酸洗、粘贴胶条和板片回装,并对回装换热器打压、检漏。
(4)施工过程所使用的设备、工具、药品和消耗性材料均由投标方负责。
1.3.2工程付款方式:通过竣工验收后,付90%进度款,留10%质保金,质保期1年。
报价格式范围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华能满洲里热电厂2017年换热器化学清洗工程
1.2项目地点:满洲里热电厂及其换热站。
1.3 招标范围:
1.3.1施工范围
(1)对满洲里热电厂#7、9热网加热器(换热面积总计1500平方米)进行化学清洗,负责热网加热器上、下封头的拆卸、回装,阀门打堵板,换热管的疏通、酸洗(循环酸洗),加热器打压查漏、处理漏泄点。
(2)对满洲里热电厂#10热网加热器(换热面积总计800平方米)进行查漏、处理漏泄点,负责热网加热器两侧封头的拆卸、回装,阀门打堵板,加热器打压查漏、处理漏泄点。
(3)满洲里热电厂换热站(34座)内102台板式换热器(换热面积总计13300平方米)化学清洗,负责板式换热器板片的拆卸、运输、酸洗、粘贴胶条和板片回装,并对回装换热器打压、检漏。
(4)施工过程所使用的设备、工具、药品和消耗性材料均由投标方负责。
1.3.2工程付款方式:通过竣工验收后,付90%进度款,留10%质保金,质保期1年。
报价格式范围如下:
| 序号 | 施工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7、9热网加热器的化学清洗 | 项 | 1 | |
| 1.1 | 封头垫片BEM1400-1.6/0.66-750-19/5-QS/L,所需数量4件(其中两件带拉筋) | 套 | 1 | |
| 1.2 | 漏泄管束封堵所用堵头180个,规格尺寸为φ18/φ23锥形堵头,长度8厘米。 | 套 | 1 | |
| 2 | #10热网加热器的漏泄处理 | 项 | 1 | |
| 2.1 | #10热网加热器汽、水侧阀门堵板的安装与拆除(堵板由招标方提供)所需法兰垫片,垫片形式为金属缠绕垫,垫片明细:DN450 -5套、DN500 -4套、DN300 -2套、DN200 -3套、DN150- 2套、DN32 -9套 | 套 | 1 | |
| 3 | 满洲里热电厂三十四座换热站共计102台板式换热器化学清洗 | 项 | 1 | |
1.3.3.工程期限:合同签订生效日至2017年8月10日。
1.3.4.投标单位投标前需对工程内容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统一时间组织踏勘。踏勘请与招标人联系。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地位,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2.投标人具有工业清洗企业资质:化学清洗B级以上;具有合格有效的化工防腐蚀安全施工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期间;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4.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
6.业绩要求:提供不少于3项类似本项目的业绩 (附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
7.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
8.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 03 月24 日9:00起至2017年 03 月30 日17:00止,
1.3.4.投标单位投标前需对工程内容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统一时间组织踏勘。踏勘请与招标人联系。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地位,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2.投标人具有工业清洗企业资质:化学清洗B级以上;具有合格有效的化工防腐蚀安全施工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期间;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4.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
6.业绩要求:提供不少于3项类似本项目的业绩 (附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
7.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
8.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 03 月24 日9:00起至2017年 03 月30 日17: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