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哈尔滨铁路局物资处委托,对哈尔滨铁路局物资中心采石(砂)生产汽车、设备购置项目进行网上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计改函[2017]1-4号
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种类、数量、交货地点及投标限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具有机动车、设备生产销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近三年来无违法、违规行为或记录。
3).三年内无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或暂停投标记录,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
4).投标人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代理商必须具有机动车、设备经营许可。
6).投标产品近三年来销售情况或在铁路企业使用业绩报告。
7).投标人提供2016年良好的账务状况会计报表。
8).代理商取得制造商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授权证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机动车道路运输管理规定,能够在交货地(市)注册登记并办理营运手续。
10). 机动车投标产品必须是发改委《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和《汽车车型》公告产品。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3月29日至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