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以《关于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47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和黑龙江省投入的资本金及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黑龙江省承担资本金的10%,并承担征地拆迁费用,其余资本金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使用铁路建设基金和自有资金安排,资本金以外的资金利用国内外银行贷款解决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哈佳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机务非安装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概况: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位于黑龙江省的中东部,地处松花江南岸的哈尔滨市与佳木斯市,线路起自哈尔滨站,经宾西、宾县、方正、得莫利、高楞、达连河、依兰至佳木斯市的佳木斯站,途经两市三县,线路全长343.088km。其中新建线长度336.862km,新建桥梁126座154.187km,新建隧道5座7.280km,全线最长隧道为猴石山隧道长3.4km,全线桥隧比为46.05%,正线路基长153.001km,新建车站16座。
2.2资金来源:见本公告招标条件。
2.3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母公司及其有关联关系的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5.凡具备承担投标工作内容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投标申请人必须到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并同时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完成注册。只有在该平台成功注册的投标申请人才可以报名。
6.2时间为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1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