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兴港大厦建设项目已由主管单位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天地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泵及配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M4101000065000369001
2.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航程天地置业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兴港大厦水泵及配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2.3 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保区)四港联动大道以西,郑港一路以北。
2.4建设规模:兴港大厦项目占地面积3249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57571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58878平方米。项目主要建筑为3座塔楼,由2栋5A甲级写字楼和1栋法国诺富特品牌酒店组成,主塔楼高度82.9米。
2.5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兴港大厦所需的水泵及配套设备的购置、运输装卸、配合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内容。
2.6计划采购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7标段划分:本共分为1个标段。
标段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循环泵
台
41
2.8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制造商具备有效的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为合资或进口品牌。
3.2 业绩要求:经销商近3年内(2014年以来)承担过至少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本次投标授权品牌水泵销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 信誉要求: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没有被政府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其他要求:(1)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有效的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为企业、法定代表人;(2)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内;(3)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投标人报名,经销商必须提供该品牌针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
4.投标报名
4.1 请于2017年3月 28日至2017年4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