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下列项目内容采用国内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CMFSZB-2017019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服务期
01
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3家
3年
注:供应商应对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二类或以上机动车维修;
3、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咨询答疑会
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2.购买时点:工作日每天08:30至12:00, 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