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 康平镇下坝卡至新欣组道路硬化工程, 已由江发改〔2017〕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康平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拨款460万元,整合其他项目资金9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康平镇下坝卡至新欣组道路硬化工程;
2.2 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
一标段:本项目路线设计起点 K0+000 位于康平镇下坝卡,终点桩号 K4+764.051,位于新欣组,总里程为 4.764 公里,设计速度 15Km/h。本标段路线设计起点位于 K0+000,终点桩号 K4+040,总里程为 4.04 公里。
二标段:本项目路线设计起点 K0+000 位于康平镇下坝卡,后路线向南沿旧路布线,于 K1+947 完全利用苏宁桥,后向南沿旧路布设,终点桩号为 K4+764.051,总里程为 4.764 公里。本标段路线设计起点位于 K4+040,终点桩号 K4+764.051,总里程为 0.724 公里。
2.3 建设地点:康平镇下坝卡组至新欣组;
2.4 招标范围:康平镇下坝卡至新欣组道路硬化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工程内容(具体以公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①独立企业法人;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公路工程施工(二级、三级)企业必须达到三级及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公路工程施工(一级)企业必须达到二级及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⑤2个及以上结构与规模类似的工程业绩。
项目经理具备:①中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专业);②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③持有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④1个及以上结构与规模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段提出竞标申请,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 2017年 3 月 28 日至2017年 4 月 3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