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2017年度工作服,具体数量见第三卷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含服装等。
3.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附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申请人需提供同类物资近三年至少3项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3.6、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3.7、投标申请人报名后需到招标人处确定制作工作服相关要求,截标时随投标文件提供1:1样品同时递交。
4.1投标人持资格证明文件在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可从2017年3月29日至2017年4月6日上午9:00至11:50,下午14:00至16:50,在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
4.2.1购买招标文件可采用 “电汇”方式,投标人在办理电汇时,须在汇款摘要或附言中填写招标编号和项目名称,并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以便及时确认。
4.2.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开标期间的短信或电话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