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2)工程规模: 以实际养护规模为准
(3)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养护工作内容包括:除草、杀虫、施肥、修剪、培土、浇灌、枯枝死树的清理、病虫害枯死树木的更换、雨雪大风等气候影响造成树木断枝、倾倒的清运整理,绿化地卫生、零星补植等。
(4)计划工期: 2017年4月至2019年4月,管养期两年,承包起始日暂定,实际以交接手续办结日为准。
(5)质量标准:一标段:园林二级养护质量标准;二标段:园林三级养护质量标准。
4、本招标工程共分二个标段,各投标人可申请参加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但仅可中一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一标段为小游园(2013)管养工程
二标段为河道绿化管养工程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条件必须符合下列之一:
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B.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C.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备注: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8、各投标人须于2017年 4月 19日9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