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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口岸食品检验检测用房项目(一期)工程建设总承包项目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3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就河南省(郑州)口岸食品检验检测用房项目(一期)工程建设总承包项目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受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就河南省(郑州)口岸食品检验检测用房项目(一期)工程建设总承包项目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监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监理单位参加投标。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1 项目概况:工程总面积约41913平方米(详见图纸)。
1.2 工程建设地点:郑州市航空港区张庄办事处前霍村
1.3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1.4 质量监控目标:合格
1.5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划分二个标段,其招标范围为其施工合同段实施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
一标段:食品综合楼、综合业务楼、库房及门卫施工,新建地上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工程总面积约32000平方米(详见图纸)。
二标段:进口食品检验楼主体施工,新建地上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工程总面积9913平方米(详见图纸)。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二标段均满足);
2.2投标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2.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且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担任项目总监,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成功完成一个50000平方米及以上规模项目的业绩;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2014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2.4 投标时资料必须与报名时资料保持一致;
2.5本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任何时段,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其合同。)
3.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要求:
3.1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于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1日,每天上午08:30-12:00整,下午14:30-17:30整(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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