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柏坡高速沿线平改坡工程建设项目(宜安镇段)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建设单位 石家庄鹿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7-03-28 09:0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7-04-01 17:00:00
3.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2.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
3.2.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3.3.7联合体投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在2017年 3月 28日—2017年4 月 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