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高新区长安通讯产业园兴隆鑫苑安置楼项目地块二桩基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高新区长安通讯产业园兴隆鑫苑安置楼项目地块二桩基检测
二、采购项目编号:XDZ2017-460-T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长安通讯产业园兴隆鑫苑安置楼项目地块二桩基检测(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采购预算:人民币300.00万元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用途:自用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须提供专项检测类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
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3月30日至2017年4月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