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南距吉首市约114km,东北距张家界市约96km。县城西侧有G209国道穿过,东侧有S230省道穿过,东距县城约18km有S229省道穿过,北距县城约12km有S306省道穿过,东南距县城约10km有张花高速公路穿过。县域形成了G209国道、S229省道、S230省道、S306省道、张花高速公路为骨架,县乡道纵横交错的运输网络,全县实现了乡乡通公路。场址区域交通运输条件较好。
现湖南永顺大青山风电场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具备施工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项目建设的需要,招标人五凌永顺电力有限公司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人。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升压站、1-25#风机吊装平台边坡、场内道路边坡、风机支线道路下边坡等区域的水土保持植物措施及工程措施;配合发包人完成相关部门的水保环保验收。
完成上述工作的所有人工、消耗性和周转性材料、技术服务机具及措施等相关工作均含在本招标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资金来源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资质等级: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4年~ 2016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
施工设备: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持有有效的的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B证;近三年具有与本项目同类型或相类似的业绩,且不得同时在本风电场以外的其他工程兼职;
主要人员: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并至少有1个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工期要求
招标项目总工期:施工总工期3个月,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招标文件出售
招标文件将于2017年3月31日至4月6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3点至5点招标文件接受面售和网售两种方式。
投标人须派人持以下证件前来购买:
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经原件及复印件、招标文件购买款汇款回单(汇款单上需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和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本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扫描件);
投标人详细地址(含邮政编码);
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招标文件购买款汇款回单(汇款单上需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人确认招标文件购买款到帐后向投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纸质版可在投标时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标书购买费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0 元(不接受现金),无论中标与否,此费用一律不退。
网售形式购买的,如需邮寄纸质文件,由投标人在收取招标文件时向快递公司支付邮寄费用。
投标文件递交
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上午9点,2017年4月19日上午9点在指定地点开标。开标前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