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朝阳市公路管理处的委托,为朝阳市赤锦线中修工程及宁孤线2号桥至万寿东桥段新建工程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手续,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如下 :
1. 项目名称:朝阳市赤锦线中修工程及宁孤线2号桥至万寿东桥段新建工程项目 - 工程监理
2. 招标人: 朝阳市公路管理处
4. 工程规模:朝阳市赤锦线中修工程、宁孤线2号桥至万寿东桥段新建工程
5. 资金来源:省补贴及地方自筹
6. 监理工期:2017年4月28日至2018年9月30日,共计520天 。(具体工期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7. 招标范围:工程监理
8. 质量要求:合格
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 发布媒体: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备交通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 业绩要求:具有近5年(2012年1月1日起至今)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监理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4.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6.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1名且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
7. 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投标单位需到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查询,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彩色影印件。
8.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经审计的2015年度的财务报告。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地点和要求:
1. 报名及起止时间: 2017 年3月30日- 2017年4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