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2017年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维修工程已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包含津蓟高速公路、蓟平高速公路、滨保高速公路、塘承高速公路、津宁高速公路、长深及滨石高速公路、荣乌高速公路、津港高速公路、津晋高速公路、京沪高速公路、津沧高速公路(北段)等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维修工程。
2.2本次招标范围:
第1标段:津蓟高速公路、蓟平高速公路、滨保高速公路、塘承高速公路、津宁高速公路、长深及滨石高速公路、荣乌高速公路、津港高速公路、津晋高速公路、京沪高速公路、津沧高速公路(北段)等高速公路的的标线、标志、钢护栏等维修工程。
2.4计划施工工期:2017年5月2日~2017年6月15日,共计44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 “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具有一项独立承担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大修或中修工程(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017年高速公路防撞墙维修工程1、2标段、2017年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维修工程1标段、2017年高速公路维修工程1~6标段、2017年高速公路桥梁维修工程1-3标段中3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2个标。如投标人同时对多个标段投标,拟投入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重复。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依据《最高检察-院公布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暂行规定》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备选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备选项目总工)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7年3月29日至2017年4月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