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南京地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其南京至高淳城际轨道禄口机场至溧水段工程车站装修广告灯箱采购(DS7-TC11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资格审查方式
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要求:
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800万元(外币以公告发布之日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换算),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涵盖招标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2)申请人必须是本产品的生产商;
2)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
3)业绩要求:
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城市轨道交通、铁路车站、机场广告灯箱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单项工程供货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业绩须已完工)。
4)信誉要求:
无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无
6)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不允许采用联合体的方式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被禁止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联合体投标:
否
3、联合体投标人要求:
四、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
2017年3月29日至2017年4月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