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委托,对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信息系统基础软件现场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信息系统基础软件现场服务,包括第三方健康巡检、配置变更、性能调优、应急技术支持及定期技术培训等工作。
详细的技术需求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实施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业绩和信誉。
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要求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软件服务经验及案例丰富,售后服务及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承担实施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业绩和信誉。
3、投标人具有IBM、ORACLE、VMWARE厂商合作伙伴资质及厂商技术认证工程师各五名(含)以上(有多个厂商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可重复计算),以保证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
4、投标人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含)以上资质。
5、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5个2014年以来银行类金融机构或农村信用社等同类软件运维项目案例(与本项目相关数据库、中间件软件、虚拟化软件或备份软件的案例均可,以合同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经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有效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具有有效的IBM、ORACLE、VMWARE厂商合作伙伴资质及厂商技术认证工程师证明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限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8、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5个2014年以来银行类金融机构或农村信用社等同类软件运维项目案例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9、其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审核后原件予以退还,并提供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壹份(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报名的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31日至4月7日(北京时间9时-17时,节假日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