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松原市江北净水厂哈达山取水工程水资源论证项目招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松原土地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松原市江北净水厂哈达山取水工程水资源论证项目招标;
2.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75万元;
2.3招标范围:项目水资源论证编制报告等工程前期事宜;
2.4工程建设地点:松原市;
2.5编制周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报告书编制;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企业信誉良好,有多年施工经验,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有一项以上(含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组织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水利部颁发的水资源论证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必须亲自负责本项目的工作。
3.3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埠企业须按照相关部门规定办理入吉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
3.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7投标单位需持由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31日至2017年4月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