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福州市三环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第24标段(施工) 已由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办理告知单GZ2016CJ00347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州市花木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市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州市花木公司 ,委托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投资额约为1000万元,绿化面积约为59635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范围:机场二期高速公路洋里段桥下(起点桩号K0+420至终点桩号K1+160)的路段;内容主要包括绿化种植、绿化养护、园林景观工程(喷灌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9865936 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如果 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 城市园林绿化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 具备有效的园林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 本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4. 本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
3.7. 其他资格要求: ( 1 ) 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的投标;
3.8. 本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实行网络递交的通知》(榕建综〔2009〕43号)、《关于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正式运行的通知》(榕建招〔2012〕20号)。
4.2.请于2017年3月30日9时00分至2017年4月6日17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