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煤制170万吨/年甲醇及转化烯烃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罐区(压力、液碱、甲醇)、汽车液体装卸站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申请人报名参与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名称及类别: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煤制170万吨/年甲醇及转化烯烃项目罐区(压力、液碱、甲醇)、汽车液体装卸站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祁集镇煤化工园区。
2.3建设规模: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煤制170万吨/年甲醇及转化烯烃项目罐区(压力、液碱、甲醇)、汽车液体装卸站。主要包括压力罐区共24台球罐,总容30400 m3;液碱罐区共3台储罐,总容600m3;甲醇罐区共10台储罐,总容48000m3,另外污油罐(埋地)2台 ;以及汽车液体装卸站,新建装卸车鹤管13个等。具体工程范围以基础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为准。
2.4建设投资:180亿元。
2.5计划工期:开工日期为2017年6月1日,液碱罐区、压力罐区、甲醇罐区2018年8月30日中交;汽车液体装卸站2018年8月30日中交。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煤制170万吨/年甲醇及转化烯烃项目罐区(压力、液碱、甲醇)、汽车液体装卸站的详细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协助投料试车及配合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4000万元及以上;
(2)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行业甲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2年以来(以交工证书签发日期为准)具有类似工程的EPC总承包业绩,且同时具有包含单台容积1000m3或以上球罐的EPC总承包业绩;
类似工程是指:工程总承包合同额1亿元及以上的化工石油或煤化工装置工程;或工程总承包合同额1亿元及以上的油气储运工程(油气储运工程指储存石油化工液相、气相产品的钢制立式贮罐和球罐工程及配套系统)。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近三年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具有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PMP等一项或多项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2012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的EPC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2012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技术负责人或工程设计总工、副总工执业业绩;
(3)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2012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设计经理执业业绩;
(4)采购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2012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采购经理执业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