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2016-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受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委托,就“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东校区实验中心改造施工及零星工程施工委托监理项目(三次)”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竞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东校区实验中心改造施工及零星工程施工委托监理项目(三次)
1.2 项目编号:HNZB2017210076
二、项目概况及谈判内容:
2.1竞谈内容:
一标段: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东校区02经济管理类虚拟实验中心改造施工项目委托监理服务。
二标段: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东校区零星工程施工项目委托监理服务企业入围
各标段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2工程规模及服务说明:
一标段: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东校区02经济管理类虚拟实验中心改造施工总预算为500万元,工期为120日历天,服务内容包括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等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含保修阶段)。
二标段:本标段监理服务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东校区零星(小型)工程项目工程的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等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含保修阶段)。本标段选取入围三家中标人。
三、竞标人资格要求:
竞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竞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竞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应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拟派项目的工作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为员工缴纳的至少6个月的社保证明,即2016年8月1日至今);
5、竞标人(企业)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5个类似项目(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单个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内容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中任意连续两年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成立年份不足的,按已有年份提供。
7、竞标人须提供单位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竞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1谈判文件发放时间:2017年3月30日-2017年4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