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穗发改[2016]596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纸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现对越秀区七株榕社区绿化广场建设工程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越秀区七株榕社区绿化广场建设工程
三、建设地点:观绿路与诗书路交界
四、项目概况:项目改造面积约2430平方米,其中:市政人行道面积399平方米,绿化面积921平方米,园路面积390平方米,游人广场面积720平方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 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项目编号:
招标内容:项目改造面积约2430平方米,其中:市政人行道面积399平方米,绿化面积921平方米,园路面积390平方米,游人广场面积720平方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1422986.02元(投标总价超过招标总价控制价、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超过招标控制价公布函中相应的综合单价控制价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应分别明确各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