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尤溪县半山大桥建设工程 施工监理 ,项目业主为 尤溪县梅仙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 尤溪县梅仙镇人民政府 ,项目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地方筹措等 (资金来源) ,委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监理 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尤溪县梅仙镇半山村
2.2. 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1155万元人民币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尤溪县半山大桥建设工程等施工全过程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
2.4. 监理服务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
的监理 ;
2.5. 计划工期:约18个月, 承包 方 收到 发包方 开工 指令及总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 的日期即为本工程的 监理 日期 。
2.6. 工程质量要求: :①交工验收: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合格标准;②竣工验收: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合格标准 ;
2.7. 监理服务费:本项目监理服务收费最高控制价根据闽闽价房〔2007〕273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收费标准,即为 人民币 叁拾壹万陆仟叁佰伍拾玖 (?316359.00)元整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已通过 年检合格真实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3.2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 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 并 具有实施过同类型桥梁施工监理项目的业绩 ;
3.3 拟担任本工程的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公路工程或路桥专业),并具有路桥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4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3.5 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
(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6 本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方式: 资格后审 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按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具体规定条款,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至 2017 年 4 月 5 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