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同德县2016年新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人工造林项目已由南林【2017】5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同德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现委托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货物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招标内容:建设人工造林525亩。其中尕巴松多镇赛康寺对面10林班20小班1细5亩,造林树种为胸径8cm以上的旱柳148株;苗高为1.5cm以上的青海云杉148株;丁香25墩,每墩10株;榆叶梅25墩,每墩10株;刺玫24墩,每墩10株;株行距为3×3米。10林班20小班3细班6亩,造林树种为胸径8cm以上的旱柳148株;苗高为1.5cm以上的青海云杉222株,胸径为5cm以上的山杏74株;株行距为3×3米。同贵路西10林班11小班56亩,造林树种为胸径3cm以上的旱柳4676株;苗高为0.8cm以上的青海云杉4676株;株行距为2×2米。公墓旁12林班6小班458亩,造林树种为胸径3cm以上的旱柳38243株;苗高为0.8cm以上的青海云杉38243株;株行距为2×2米。共需各类苗木87318株。
(3)建设期限:30日历天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计划工期
GDGX-SG-102
标段一
绿化工程
开始日期:2017年 4月26日
结束日期:
2017年5月26日
(4)当年造林成活率达到90%以上,三年后苗木保存率达到85%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3.3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3.3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单位2014年至今至少一个类似代表性业绩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在报名期限内(2017年3月30日至2017
年4月6日,每日上午9:30到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
到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