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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中央商务区整体提升行动纲要编制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4-06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天河中央商务区整体提升行动纲要编制招标公告 受广州市天河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天河中央商务区

天河中央商务区整体提升行动纲要编制招标公告  
受广州市天河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天河中央商务区整体提升行动纲要编制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采购项目编号:1371-1641GDGH2116
2. 采购项目名称:天河中央商务区整体提升行动纲要编制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1040万元
5. 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天之内提交最终成果。
6. 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内容:天河中央商务区整体提升行动纲要编制
(2) 数量:1项  
(3) 简要技术要求或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任务书》。
(4) 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7. 投标人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书》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并应明确项目牵头单位);
(4) 投标人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外商投资企业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的主体方须符合本条款中的上述要求;
(5) 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样本格式可参阅“穗财采〔2012〕275号文”相关内容;
(6) 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备注: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须知。
(1)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参加报名:
①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仅限报名用)
③ 法人身份证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④ 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外商投资企业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证书复印件
⑤ 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体提交)。
⑥ 《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2)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下载中心免费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填写后请打印出来并与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须知第(1)条款要求提供的报名资料加盖公司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3) 正式投标时还需将报名时提供的资料放入投标文件中。
(4) 招标文件售价:A、现场购买:200元/套;B、非现场购买:300元/套(含服务费),需将报名资料及汇款底单扫描件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并与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确认。
8.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7年4月6日起至2017年4月25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9.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26日上午10时00分
11. 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4月26日上午10时00分
13. 本公告期限:自2017年4月6日至2017年4 月12日止五个工作日。
联系人:钱工
手 机:13683613533
微信号 13683613533
Q  Q: 1810533483 (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81053348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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