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本为2017年天津联通PON网络测试仪集中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612-LTSH-ZB-1703083),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络测试仪集中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612-LTSH-ZB-1703083),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
1.1.1项目预估规模:360万元(不含税),数量1200台;
1.1.2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1.1.3招标货物的名称:PON网络测试仪。
1.1.4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等:具体数量及主要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2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 2 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60%(720台);
第二中标候选人:40%(480台);
第三中标候选人:备选。
1.3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 / 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或者授权): / ;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 2014 年以来具有本项目招标产品的相关供货经验及相关业绩合同,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须提供业绩列表、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2.3.1业绩列表提供要求:包含项目名称、采购物资名称、项目规模(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合同金额、对应发票金额及发票编号。2.3.2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提供要求:合同形式包含采购合同和框架协议加订单;发票应与合同(或协议)对应,并标明合同(或协议)编号。若发票金额与合同(或协议)金额不一致,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 ;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 ;
2.6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 ;
2.7 本项目 不接受 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 ;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
2.9 其他要求: 2.9.1投标人自2014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2.9.2投标人自2014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骗取中标、违约及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问题,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2.9.3投标人自2014年至今未发生由于违反招标人相关规定取消履约资格及由于自身原因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的行为,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2.9.4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2.9.5投标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招标人有关招标的规定,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2.9.6该产品近3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承诺书模板见招标文件)。
2.10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11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若投标人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须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作为有效证明。
2.12投标人应标设备应具备合格有效的第三方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认证。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4月7日至2017年4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
4.1.3.1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4.1.3.2单位介绍信(或购买人授权书,模板详见招标文件)(加盖公章);
4.1.3.3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4.1.3.4税务登记证(国税)扫描件(加盖公章。
4.1.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2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2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联系人:钱工
手 机:13683613533
微信号 13683613533
Q Q: 1810533483 (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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